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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7日 分类:科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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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拟建立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支持一批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成长壮大,助推形成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现就相关企业申报进入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入库企业标准

1.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原则上应属于专利密集型产业;

3.企业主营产品的核心功能、制造方法等具有自研或引进的核心专利技术,原则上应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985号)规定完成专利产品备案;

4.专利产业化率不低于50%;

5.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10%或不低于500万元;

6.有稳定的科研带头人和研发团队,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不低于20%或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7.拥有自主商标品牌,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

8.具备涵盖制度、机构、人员、保障等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9.无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和各类重大事故、违法违规及严重失信等情况。

二、工作流程

(一)入库申报

请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通过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系统(网址:smes.patentnavi.org.cn)进行注册(备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分配盘活系统账号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可以使用该账号密码登录,并且补充手机号信息,不用另外注册)、申报(申报流程详见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系统企业用户使用手册)。

(二)审核推荐

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市工信局和市科技局对申报入库企业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入库企业标准的企业择优推荐入库。

(三)入库企业培育

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工信局及相关主管部门加大对入库企业培育支持力度,助推形成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按照《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做好企业入库工作申报推动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应入尽入。

(二)加大服务供给

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各相关部门加大对入库企业培育支持力度,完善专利转化服务链条,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供给,引导带动社会多元化投入,推动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快速成长。

(三)加强监测评价

市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入库、出库情况,开展定期监测评价,认真研究解决专利产业化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强宣传推广

市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支持建立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经验交流会商机制,认真总结专利产业化典型案例和成功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良好氛围和工作合力。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天津市科技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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