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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关于做好2018年天津市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新型企业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5日 分类:科技政策

各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实施细则》(津人才〔2018〕8号)和《天津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津党发〔2010〕8号),培养造就一批经营业绩突出、创新能力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在行业或区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新型企业家”,根据市人才办《关于做好2018年天津市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津人才办〔2018〕14号),市科委将组织开展2018年(第七批)天津市“新型企业家”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推荐


  严格按照市人才办《关于做好2018年天津市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津人才办〔2018〕14号)(见附件1)和《2018年天津市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新型企业家”申报评审工作方案》(见附件2)的各项要求,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已入选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企业家”项目、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人才纳入“111”工程统一跟踪培养管理,不再重复申报。


  二、具体要求


  (一)申报人需填写《天津市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新型企业家申报书》(见附件3),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合订成册一式一份,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组织申报单位。


  (二)各组织申报单位于5月10日前将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或邮寄到受理单位(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138号502室,E-mail: srtiss@126.com,电话/传真:24324835)。


  (三)联系人及电话


  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许优美  24324835


  天津市科委政策法规处:董怡  58832856


  各组织申报单位的联系人及电话,请见附件5


  


  附件:


  1.《关于做好2018年天津市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津人才办〔2018〕14号)


  2.《2018年天津市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新型企业家”申报评审工作方案》


  3.天津市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新型企业家申报书


  4.天津市新型企业家申报推荐名单汇总表


  5.各组织申报单位的联系人及电话一览表


  


    


  2018年4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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