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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高企系统中我市行政区域与选择受理机构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3日 分类:科技政策

自7月23日,科技部火炬中心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合并到“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以后,我市企业在系统注册时可选的行政区域和受理机构发生了如下变化:

  一、系统注册阶段

  新系统在原系统的基础上去掉了开发区、保税区和高新区,即所有滨海新区内企业(含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在注册时行政区域都要选择滨海新区。其他区不变。

  二、选择受理机构并提交阶段

  原系统中只有“天津市认定机构办公室”,新系统增加了各区(功能区)认定机构,企业在“选择受理机构并提交”时,应选择企业所在区(功能区)认定机构,具体如下:


  序号企业注册区域应选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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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各区(功能区)受理机构职能

  新系统中,市高企认定办给各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分配账号并授予了相应的查询、管理及业务权限。如企业需要退回申报材料、年报审核等请联系所在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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