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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9年天津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6日 分类:科技政策

各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今年科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市科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与绩效评估办法的通知》(津科规〔2017〕1号)要求,市科技局定于近期开展2019年天津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估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和内容要求

  (一)本次绩效评估的范围是经市科技局备案(认定)的天津市众创空间。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权力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9〕6号),滨海新区内众创空间绩效评估工作由滨海新区科技局组织开展,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统一公布。

  (二)本次绩效评估使用2018年度科技部火炬中心众创空间统计数据为定量评价依据,以“工作总结”作为定性评价依据。

  (三)众创空间2018年度工作总结重点描述以下工作情况:

  1.集聚创新创业者情况。成功吸引包括大学生、科技人员等在内的创新创业者以及注册成立创业企业的情况。

  2.提供创新服务情况。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等技术创新服务的情况。

  3.提供创业投融资服务情况。通过与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机构建立合作的方式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投融资服务的情况。

  4.开展创业教育培训及创新创业活动情况。建立创业导师队伍和创业实训体系,开展各类公益讲堂、创业论坛、创业培育孵化、创业人才培训等活动的情况。举办投资路演、宣传推介、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创新创业活动的情况。

  5.强化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情况。探索建立市场化的众创空间可持续发展商业模式,建立健全众创空间各项运营管理制度,提升众创空间服务能力和建设发展水平的情况。

  6.专业领域服务情况(侧重于专业化众创空间)。提供符合行业特征专业领域的技术、信息及资源对接等个性化、定制化服务的情况。

  7.其他富有特色的创新创业服务情况。众创空间整合优势资源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有效服务,构筑创业孵化链条,搭建国际创新创业平台,促进众创空间依托主体业务转型升级和持续创新等情况。

  8.众创空间财政补助资金有关情况。

  二、相关工作要求

  1.请各区科技局组织本区内参加绩效评估的众创空间认真填写自评表(见附件),并进行实地查看,填写初评意见。

  2.请各区科技局将区内众创空间绩效评估自评表(盖章纸件5份)及相关附件(盖章纸件2份)进行汇总,并于6月3日(星期一)前报送市创业孵化协会(天津市南开区科研西路12号106室),电子版发邮箱tjzckjvip@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3.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绩效评估的单位,须经各区科技局同意后,向市科技局提交书面说明。无故不参加绩效评估且未提交书面说明的单位,视为本次绩效评估不合格。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局区域创新处 吴星;联系电话:58326706

  联系人:市创业孵化协会 何长胜;联系电话:87899085

  

  附件:2019年天津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估自评表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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