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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征集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中心展示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8日 分类:科技政策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展示我市科技创新成果和科技支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将在天开高教科创园打造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中心(以下简称展示中心),面向国内外集中展示我市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形成的先进科技成果、典型做法和成效。现面向我市科研院所、高校、企业、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和创新团队征集科技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京津冀协同创新成果。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创新体制机制、资源共享、载体共建、“北京研发天津转化”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和显著成效;

(二)科技创新成果。主要征集代表我市科技创新实力水平和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科技成果,围绕我市12条重点产业链,征集我市在信创、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优势领域中的科技水平高、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显著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产品。

二、内容要求

(一)文字材料。以通俗的语言及数据、图表等阐述成果的先进性、创新点、应用领域,列举1-3项参展成果典型的、有代表性的案例,并总结性论述应用案例的成效。

(二)成果图片。每个推荐成果须提供2-4张图片,需为高分辨率电子版文件,1000万像素以上,包含成果和单位LOGO。

(三)实物或模型照片。请将实物或模型拍成照片(正面、侧面、顶部三个角度各一张),并附照片内容说明(包括实物/模型名称、大小尺寸、重量等参数)。如模型还未制作,可提供模型效果图及相关参数。如产品较小或为系列产品,可发送包含多产品的展台照片。

(四)视频材料。须为非压缩版本,以高清规格(1280*720)为宜,每个视频时间长度不超过5分钟。

三、材料报送

(一)成果报送单位填写《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中心参展成果信息表》(附件1),按照“产业领域+单位名称”的格式命名;若报送成果较多,请在汇总后填报《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中心参展成果汇总表》(附件2),于2023年8月31日前发送至skjjcgc@tj.gov.cn。

(二)上报时间截止后,市科技局将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展示中心布展要求进行遴选。遴选通过的,另行通知实物展品报送时间。

(三)各单位上报参展成果应注意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保密等事项,报送的科技成果及资料应知识产权明晰且可对外公开。

四、其他

遴选通过的成果,报送单位可在展示中心免费进行项目路演、成果推广、供需对接等活动,并优先推荐参加天津市科技代表团赴外省市组织的大型科技会展活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局成果处 马东升 张明 022-58326701

附件下载:

1. 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中心参展成果信息表.docx  

2. 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中心参展成果汇总表.docx  

2023年8月17日


资料来源: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kxjs.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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