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与支持办法》(津科规〔2021〕3号)等规定,经企业自主申报、区科技行政部门审查、市级审核、现场调查(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公示等程序,现将我市2023年第十批入库317家雏鹰企业、21家瞪羚企业和8家科技领军(培育)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023年第十批入库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名单.xlsx
来源:天津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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