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中小企业培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中小企业管理诊断咨询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天津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9月20日至22日,由第三方社会评审机构对2015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培训、管理诊断咨询、法律服务项目和小企业创业基地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市中小企业局和市财政局共同下发《关于拨付2015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培训、管理诊断咨询、法律服务项目和小企业创业基地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2015年10月7日至10月13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中小企业局服务体系发展处和市财政局经济建设一处反映。
联系电话:24303428;23305391
附件:1. 中小企业培训项目资金拨付表.doc
2015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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