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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清零工作说明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7日 分类:科技政策

  为进一步营造天津高新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推动高新区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创造经济价值,进一步理解知识产权在企业研发、生产、经营各环节的重要作用及实际价值,高新区于近期开展“201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清零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方式

  专利清零工作面对不同发展时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围绕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企业如何运用知识产权,结合企业主营业务及核心产品,进一步挖掘企业的专利保护点,使企业了解并掌握知识产权运用技巧以及知识产权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最终申请并拥有首件企业自主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具体由高新区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遴选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以高新区官网公示的方式成为专利清零服务提供方。高新区内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服务机构,并达成知识产权服务协议。由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专利清零相关服务,企业免费享受相关服务。

  二、企业申请条件

  在高新区核心区进行工商注册与税务登记、从事科技活动、还未拥有自主申请并授权的专利权的企业。

  三、企业考核条件

  在获得专利服务后,在高新区内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并且实现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及拥有一件实用新型专利或发明专利。

  四、专利服务机构条件

  1、合法注册设立,拥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具备为企业提供专利检索分析、咨询培训、流程管理、专利消零工作的能力。

  2、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无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诚信经营原则的不良记录。能够保证企业托管及专利消零服务质量,所服务的企业无非正常专利申请。

  3、符合上述条件的专业服务机构可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成为高新区购买服务的提供商,在高新区科技局备案后,双方签订合同,并接受高新区科技局的监督管理,即可为高新区企业提供专利清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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