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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15年度社区治理创新经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7日 分类:科技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发现、总结和推广社区治理的优秀成果,激发基层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合力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热情,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民政部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15年度全国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领域创新经验进行遴选。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决策部署,记录、展示、交流和宣传各级各部门在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方面的重大举措,在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方面的突出成效,为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供示范、探索经验、营造氛围。

  二、征集范围及申报条件

  按照中央促进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的要求,遴选推介活动坚持尊重基层首创、面向基层实践、服务基层需求的基本导向,成果征集范围一般应是基层党委政府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创新社区治理、完善社区服务、发展基层民主、健全监督机制过程中所形成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经验。重点遴选一年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推进基层服务型政府建设、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等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特别是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30号)、《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中办发〔2015〕41号)、《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民发〔2015〕136号)等文件精神过程中形成的实践成果。
   三、有关要求
  各省级民政部门要对2015年度本省(区、市)范围内的社区治理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经验进行认真梳理,选择推荐1-2项具有较强代表性、前瞻性和应用性的创新经验,并于2015年12月30日前将相关地区党委政府填报的《2015年度社区治理创新经验申报表》汇总报送民政部(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请用EMS方式快递)。

  附件:2015年度社区治理创新经验申报表
  

   民政部办公厅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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