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北辰区打造科技小巨人升级版的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北辰政办发〔2016〕11号)和《天津市北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北辰政发〔2007〕68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我区开展2015-2016年度天津市北辰区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天津市北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条件的工业科技项目、农业科技项目、社会发展科技项目。
2、完成科技成果鉴定或区级以上项目验收的工业科技项目、农业科技项目、社会发展科技项目。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到2017年5月31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1、工业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只允许申报一项科技进步奖,农业科技、社会发展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只允许申报一项。
2、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天津市北辰区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并附必要的评价和证明材料。
3、各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其中至少一份为签字盖章原件,并在封面右上部标明)连同电子版报送至所属镇、开发区的科技管理部门或有关委局。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委局对申请企业及项目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可靠,负责将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区科委,农业及社发项目报农发科,工业项目报工知科。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所属单位进行申报并做好初审工作。
联系方式 工知科:靳 媛 王静 电话:26393319
农发科:魏雪山 王卿 电话:26390021
附件1:天津市北辰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附件2:天津市北辰区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http://www.tjbc.gov.cn/att/0/10/50/65/10506553_561079.doc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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