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财政局:
按照《关于2013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方案的批复》(工信厅联企业[2013]130号)精神,根据《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津财建一〔2016〕17号)和《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窗口平台项目建设指南》(津中小企〔2016〕20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做好2017年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区级综合窗口平台和产业集聚区窗口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17年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区级综合窗口平台和产业集聚区窗口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区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做好窗口平台项目的申报工作。
附件: 2017年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区级综合窗口平台和产业集聚区窗口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天津市财政局
2017年9月6日
(联系人:刘志刚;电话:24302808)
相关附件: |
2017年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区级综合窗口平台和产业集聚区窗口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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