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市级示范基地:
为加强对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服务和管理,按照工作安排,开展2018年示范基地运营检查,并进行工作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为我市已认定的天津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共计48家(附件3)。
二、检查方式及内容
一是示范基地自查。请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区内纳入检查范围的市级示范基地进行自查。各示范基地应对照管理办法要求,对2018年本示范基地运营管理基本情况、服务业绩、服务做法及案例、整合服务资源、开展公益服务、承担政府部门委托任务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方面进行总结自查,形成文字材料(不超过5000字),并填写《示范基地2018年服务情况自查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所在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由所在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报送。
二是区主管部门检查。请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本区各示范基地建设运营情况、合作服务机构情况、服务功能情况、服务质量业绩等情况进行检查,汇总填写《(区)2018年市级示范基地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对2018年本部门推动示范基地工作情况、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总结材料。
三、有关要求
请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次示范基地运营检查及年度总结工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做好汇总整理,总结上报情况将作为示范基地评价及奖励的重要依据。
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请于2019年1月2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本部门示范基地工作总结、《(区)2018年市级示范基地检查情况汇总表》、本区各示范基地的工作总结、《示范基地2018年服务情况自查表》统一汇总后,报送至我局工业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wfzc2010@163.com。
本通知电子版及相关附件可在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http://www.smetj.cn)通知公告栏下载。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南开区庆丰路10号,A406室。
联系人:闫安坤 蔡 蕾;电话:60261966。
附件:
1.示范基地2018年服务情况自查表
2.(区)2018年市级示范基地检查情况汇总表
3.天津市市级示范基地名单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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