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 科技政策 > 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受理的工作提示

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受理的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4日 分类:科技政策

各相关单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以及市高企认定办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安排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施常态化受理,分批次评审,市高企认定办将开展2023年度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受理工作,请相关企业结合所在区工作安排,及时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提交所需材料,并保证材料完整、准确、清晰。滨海新区外申报企业认定公示前不再受理企业纸件材料,滨海新区内企业具体申报要求以滨海新区高企认定工作安排通知为准。

企业申报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核实提供虚假材料的,自动丧失申报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市高企认定未指定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开展高企认定服务任何机构不得以市高企认定办或市科技局指定机构的名义开展服务

联系电话:022-58832971;传真:022-58832970

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邮编:300051



资料来源: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


分享到

服务热线(免长话费)  400-1088-466
工作时间:8:30--12:00 13:00-17:30

海天缘微信
Copyright © 天津海天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ICP备080022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