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受理信息。
2、受理信息公示时限: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箱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gxqspyj@163.com
信函请寄至: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天津滨海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收(邮编:300384)。请在信封上注明:对西门子电气传动有限公司牵引电机及风力发电机扩大产能项目的意见。
4、信息公开后,我局将要求行政许可申请人明确对各方意见予以采纳或不采纳的处理意见,并决定是否对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相应修改。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公示时间 |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五路1号 |
西门子电气传动有限公司 |
天津市南开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
2015年9月 29日至2015年10月16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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