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拟审批信息。
2、受理信息公示时限:自信息发布起2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箱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gxqspyj@163.com
信函请寄至: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天津滨海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收(邮编:300384)。请在信封上注明:对天津市津荣天宇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汽车模具生产研发基地项目的意见。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自拟审批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
天津市津荣天宇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汽车模具生产研发基地项目 |
建设地点 |
天津高新区华苑科技园海泰创新四路3号 |
建设单位 |
天津市津荣天宇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天津市南开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投资9498万元。在天津高新区华苑科技园海泰创新四路3号建设汽车模具生产研发基地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4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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